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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| 2022.08.05 |
关键字: | 江苏 高校毕业生 群体就业 |
江苏省民政厅、教育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4日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、实习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“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”,指导社会组织设置见习岗位条件,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。各地要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招聘对接活动,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。
详细信息请登录 江苏人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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